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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暨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2016-07-12 13:47:27 责任编辑:刘莉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津府发〔2016〕3号)和《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共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协议》精神,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赛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将继续举办“2016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暨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信息化大赛”)。

  津教委职函〔2016〕21号
各办学主管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津府发〔2016〕3号)和《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共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协议》精神,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赛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将继续举办“2016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暨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信息化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成立“信息化大赛”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组成。“信息化大赛”由组委会统筹领导。
  二、比赛时间
  2016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拟定于2016年7月下旬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项目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项目1)
  公共基础课程一组(德育)、公共基础课程二组(英语)、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类)、专业课程二组(土木水利类)、专业课程三组(加工制造类)、专业课程四组(交通运输类)、专业课程五组(财经商贸类)、专业课程六组(旅游服务类)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项目2)
  公共基础课程组(除德育、英语外的其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一组(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信息技术类、医药卫生类)、专业课程二组(休闲保健类、文化艺术类、体育与健身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项目3)
  “配线子系统的设计、安装与检测”和“多功能控制器的装配与维修”两个教学内容组。
  四、比赛内容
  1.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和大类专业基础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或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2.参赛内容为专业技能课内容的,应依据教育部已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内容(见附件1)。
  五、赛项要求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合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解决教学难点,突出教学重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遵循职业院校学生认知规律,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在课堂教学中应用效果突出。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的能力。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的情境,优化教与学的过程。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针对给定的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和完成规定操作的能力。参赛教师根据教学实际设定教学目标、创设学习的情境,完成信息化教学设计,并结合规定的设施设备完成实际操作,展现良好的实践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教学设计应已用于实际教学,效果突出。
  六、比赛办法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此项目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赛前完成教学设计,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预期的教学效果。参赛教师现场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此项目采取评审视频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根据教学设计进行35-45分钟的实际课堂教学,录制成视频光盘提交大赛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交的课堂实录视频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见附件2)。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教案内容一致。
  3.信息化实训教学
  此项目采取评审视频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录制不超过20分钟的视频(见附件2),讲解信息化实训教学,完成规定的操作。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各参赛中职学校请于2016年7月6日将报名表、报名汇总表报到天津市教委职教中心,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作品报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赛项均可以个人(在职教师)或教学团队(同一学校在职教师)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教师为第一完成人;同一学校在同一赛项的同一组别中限报1件参赛作品,每位教师限报1件参赛作品。
  (三)每个比赛项目的参赛作品学科和专业类以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为准。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四)每个参赛学校最多报送11个作品,其中项目1每校可报6件作品、项目2每校可报3件作品、项目3每校可报2件作品。每校每个专业组仅限报送1件作品,不得有课程(公共基础课)或专业类(大类)的重复。
  (五)已参加过往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并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不得参赛,2014年以来的一等奖作品第一完成人不得作为主讲人参赛。
  (六)参赛教师应为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性别、年龄不限。每位教师限报一个赛项的比赛。
  (七)参加2016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作品将从我市大赛获奖优秀作品中遴选。
  八、奖项设置
  我市中职学校信息化比赛设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作品总数的15%,三等奖占参赛作品总数的25%。优秀组织奖若干。
  九、相关要求
  (一)信息化教学是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促进我市中职学校教师教学技能的有效途径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积极为教师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创造条件。
  (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必须参加二个及以上项目比赛;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必须参加一个及以上项目比赛。
  (三)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广泛发动相关学科及专业课教师积极参赛,为参赛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组织好校内信息化比赛,并做好校内选拔工作,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本市比赛。
  (四)经市选拔赛推荐参加全国比赛的教师,其所在学校要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提供支持。
  联系人:孟繁民、王颂、崔吉祥。
  电话:27035121,27035122。
  报名邮箱:jiaoyan.205@163.com
 
  附件:1. 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内容.docx
  2.参赛视频制作要求.docx
  3.评分指标.docx
  4.“2016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暨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拔赛”报名表.docx
  5.“2016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暨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拔赛赛报名汇总表.docx
 
  市教委中职处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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