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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7年度天津市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2017-02-22 10:07:03 责任编辑:刘莉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津政发〔2016〕3号),进一步推进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我市职业教育领先发展,我委决定召开2017年度天津市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会议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津政发〔2016〕3号),进一步推进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我市职业教育领先发展,我委决定召开2017年度天津市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分享工作经验,展示建设成果,总结我市2016年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部署2017年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重点工作,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二、主要议程
 
  (一)青年学院多媒体设施展示 (8:30—8:50)
 
  (二)典型发言
 
  1.国际化合作新进展(渤海学院,9:00—9:10);
 
  2.普职融通建设(一轻校,9:10—9:20);
 
  3.城市职教集团建设(城市学院,9:20—9:30);
 
  4.职业教育对口帮扶(机电学院,9:30—9:40)。
 
  (三)教委相关处室、职教中心负责人发言(9:40—10:20)
 
  (四)吕景泉副主任讲话(10:20—11:20)
 
  三、参会人员
 
  1.全市高职院校院(校)长、分管教学院长、教务处长;
 
  2.全市中职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
 
  3.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4.全市成人高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成人中专校长;
 
  5.各区教育局分管局长、成教科长;
 
  6.天津大学教育学院相关领导和相关教授;
 
  7.天津市教科院相关领导和职成所专家;
 
  8.天津市教委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中层以上全体同志;
 
  9.相关专家、四年制联合培养办学院校代表、行指委代表、企业代表、刊物杂志代表、相关新闻媒体。
 
  四、时间地点
 
  2017年2月27日(周一)8:20报到,会期半天;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报告厅;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21号。
 
  五、有关要求
 
  (一)请实施四年制联合培养高职院校和行指委秘书处所在院校通知联合培养本科学校代表和行指委代表、相关企业代表参会;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2月23日15:0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单报送市教委职教中心。
 
  高职院校联系人:黄旭升,电话:15302181512;
 
  高职院校报送邮箱:x_sh_huang@126.com。
 
  中职学校和区教育局联系人:田兢,电话:18920189067;
 
  中职学校和区教育局报送邮箱:jiaoyan.205@163.com。
 
  成人高校联系人:郝冰,电话:18920267535;
 
  成人高校报送邮箱:379504751@qq.com。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单.docx
 
  市教委高职高专处、中职处、成教处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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