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等五部门出台《方案》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改革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2017-10-27 11:01:04
《天津日报》
责任编辑:刘莉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向高校放权,为高校松绑减负,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市教委、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障局联合印发《天津市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向高校放权,为高校松绑减负,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市教委、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障局联合印发《天津市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要在学科专业设置、编制及岗位管理、高校进人用人、教师职称评审、高校薪酬分配、经费管理使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等八个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具体涉及改革学位授权审核机制、改进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实行市属高校人员总量管理、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岗位设置、高校自主设置内设机构、优化高校进人环境、完善高校用人管理、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健全高校内部薪酬分配机制、改进高校绩效工资管理、扩大高校经费使用管理权限、提高高校资产处置备案和报批标准、开展书记校长任期全职化试点、完善民主管理和学术治理、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等重大改革内容。
《方案》要求各高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向院系放权,向研发团队和领军人物放权,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通过完善信用机制、“双随机”抽查、行政执法、督导、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高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