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红杉杯”天津职业院校对口交流教师摄影图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11-21 13:47:04
责任编辑:刘莉
为落实《教育部天津市政府关于共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协议》要求,做好我市与西部地区职业院校干部教师对口交流活动的宣传工作,为在年底召开的“职业院校对口交流座谈会”期间营造友好合作氛围,回顾和再现挂职、支教工作生活真实场景和感受。受天津市教委委托,特举办天津职业院校对口交流教师摄影图片评选活动。
各职业院校:
为落实《教育部天津市政府关于共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协议》要求,做好我市与西部地区职业院校干部教师对口交流活动的宣传工作,为在年底召开的“职业院校对口交流座谈会”期间营造友好合作氛围,回顾和再现挂职、支教工作生活真实场景和感受。受天津市教委委托,特举办天津职业院校对口交流教师摄影图片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红杉杯”天津职业院校对口交流教师摄影图片展
二、活动主题
聚焦互访交流 展示职教风采
三、时间地点
1.图片提交评选时间:2016年11月21日-12月7日。
图片颁奖及展览时间:2016年12月中旬
2.地点:国家中西部职教师资培训中心(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内)
四、作品要求
1.题材不限,内容不限,重点展示天津与西部地区职业院校干部教师挂职和支教期间工作和生活情况。
2.必须为原创,符合纪实类图片原则。
3.投稿图片作品为不小于1M的原始电子文件,JPG格式;此外,每幅作品应同时提供最长边为800像素的上网用图片。
4.作品必须附上100字内的图片内容文字说明,为作品主题命名;并标明作者、工作单位及通讯方式。
5.每位作者限报两件作品,作品允许包含组图。
6.主办方享有对参选作品进行非商业性质的展览、编辑相关宣传品的权利。
五、参评方式
1.作品投稿
通过邮箱提交:nvscnews@163.com
2.网络投票
初选后的作品通过网站和客户端(微信公众平台:mvenews)在线专题展示和投票,网评结果占整个作品评选的权重为30%。
3.专家评审
组织有关专家集中评审,专家评审占整个作品评选的权重为70%。
4.设立奖项
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70名。
5.作品展出
获优秀奖以上的作品拟在“职业院校对口交流座谈会”上专题展出,并请市教委领导颁奖。
六、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主办单位:国家中西部职教师资培训中心
赞助单位:天津市红杉校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活动网络平台:www.tjvae.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培训中心武刚老师 手机:18602628712
网站刘莉老师 手机:13110083805
(扫描二维码,可以观看展示和进行在线投票)
国家中西部职教师资培训中心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