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市教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件,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件次,并在法定时间内全部予以答复,群众满意率100%。
本年度,我委从实际出发,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教育,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为建立通畅、高效的运行机制,市教委先后制定了《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岗位职责(暂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制定了"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程序流程图",为规范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本年度,我们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自查工作为契机,对机关工作人员加强了教育,强调在工作中要不断学习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将其落到实处。通过不断的努力,政府信息工作已在各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中深入人心。
(二)软硬兼顾,做好基础性工作
在政府信息公开开展过程中,我委采取"软硬兼施"的工作方式,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
1.从软件入手,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形成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管理和指导下,由市教委领导主管,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实施,各处室和所属单位全员参与的组织体系,并在服务上做出承诺,实行信息公开,努力便民利民。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要求所有处室处长为第一责任人,一律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归口管理,责任到人。
2.从硬件入手,积极探索了符合时代特征和群众要求的信息公开形式。一是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政务网站、电子邮箱等形式,实现与群众的网上沟通,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二是通过媒体向市民宣传解释一些与老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政策;接受热线电话咨询,由委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现场听取市民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咨询、投诉。三是在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建立完善资料查询点,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三)夯实重点,做好财务信息公开
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2013年,我委采取市教委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处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方法,积极组织开展我市高校招生信息公开、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以及市教委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专项工作,并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依法服务,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更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们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在市教委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等一系列栏目,并与天津政务网上的"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有效链接。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同时,我们还在网站上开设了"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板块,发布了大量群众所关心的信息,供广大网民浏览或下载。我们采取以官方网站为主,电子政务、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为辅,多种信息公开形式并存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了所有可以公开的信息,其中一些重大的事项,如领导信息、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年度计划、市教委文件等信息都能及时向社会公开。
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们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多种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并制定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流程,同时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始终坚持"谁主管,谁公开"、"凡是应该公开且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凡是不能公开的确保其保密性"的原则,切实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13年,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委主任邮件、网民上访、举报投诉、意见建议等群众来信1083件,并在法定时间内全部予以答复,群众反映良好,未发生泄密事件,未收到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教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60件,其中行政审批1件,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3件,机构职能分类25件,规划信息4件,统计信息1件,政府工作报告1件,财政报告2件,重大项目建设2件,教育分类214件,人事任免7件。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建设,2013年我委采取以下工作方式:一是成立了行政审批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了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对市教委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进行了认真梳理。三是指派专、兼职人员进驻形成许可大厅,认真好好我委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以及积分入户的联合办公工作。
按照国家、市政府要求,2013年我委编写了《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2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表及说明》,并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以及市教委门户网站上公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精神,本年度,我委大力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高校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高校管理水平,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工作部署,我们紧紧围绕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工作主线,加强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基础建设、科研立项、职称评审、人事管理、学籍管理、学生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内容,提高高校工作的透明度,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也使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市教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和形式是以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作为主要公开渠道,政府公报、电视、报刊、政务微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为补充。
2013年度我委共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约3000件,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年点击量约为16万次,答复公众邮件1061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3年度受理申请22件次,其中包括:1.当面申请1件次;2.传真、信函申请3件次;3.网上申请18件次;4.其他形式申请数0件次。
(二)2013年度不予受理的申请总数0件次。
(三)2013年度已答复总数22件次,其中包括:1.同意公开答复数量17件次;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量1件次;3.不予公开答复数量1件次。4."信息不存在"数量1件次;5."非本部门掌握"数量2件次;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量0件次。7."非政府信息数"0件次。8.重复申请数0件次。
(四)2013年度我委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由于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办与委信访做到了办事先沟通,共同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办理群众信访、投诉、咨询等类别的申请工作流程,因此,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出的非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也都得到及时受理,并在第一时间得到答复,群众对此非常满意。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委未被群众投诉。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201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的件数为零。
(二)2013年度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群众了解政府工作信息、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渠道,我们将该工作作为为民服务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窗口,注意为百姓服务,为群众解难,多年来信息公开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也存在很多尚需完善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主动公开力度有待提高;公开内容还不够详细、具体;基层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力度不够。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采购、基建工程、人事任免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大服务信息公开的力度,梳理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明确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文件的占机关发文的百分比。
(二)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不断细化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协助基层单位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七、附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