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海新区国家综合改革创新区
  • 京津冀协同发展一体化核心区
  •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主赛区
  • 滨海新区国家综合改革创新区
  • 京津冀协同发展一体化核心区
  •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主赛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信息 >

关于对2014年天津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4-03-06 10:44:00 天津教委 责任编辑:艾格
根据《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天津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4〕3号)要求,2014年天津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天津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了2014年天津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5项、二等奖57项,并从一等奖中按限额推荐14项参评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天津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4〕3号)要求,2014年天津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天津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了2014年天津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5项、二等奖57项,并从一等奖中按限额推荐14项参评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现将评审结果(附件1)和推荐名单(附件2)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6日至3月12日。
  各学校须及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送达我委。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委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2-83215135,022-83215139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高职高专处、中职处)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3月6日

更多>>微博秀

扫描二维码,关注更多精彩